《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出台聚焦物业管理实操中的具体问题,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了物业管理顶层设计,强化了政策指引,对于提升全市物业管理能力和水平,改善居民居住品质,提升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聚焦党建统领。《条例》明确了物业管理相关活动应当遵循党建引领要求,强化党对物业管理领域的政治统领作用发挥。
二是聚焦小区执法。《条例》明确了政府应当梳理公布物业管理的行政处罚事项和执法主体清单,从而理清部门职责,破解小区执法难。
三是聚焦数字化改革。《条例》明确了建立物业管理数字化平台,推进智慧物业建设,从而提升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业主参与度和管理透明度。
四是聚焦基层管理。《条例》明确了居(村)民委员会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条件要求以及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从而进一步夯实社区职能,确保业主权益得到保障。
五是聚焦共有收益管理。《条例》明确了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和支出,从而有效保障业主的共同权益。
六是聚焦行业规范管理。《条例》明确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信息公开、业委会开展审计等事项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物业企业、业委会日常物业管理工作,从而推动小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条例》实施,会同各级物业行业协会,持续开展《条例》宣贯工作,确保《条例》实施真正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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