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
“9·18”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保持人防警报系统灵敏有效,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的要求,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于年9月18日10:00—10:23,全市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试鸣期间,广大市民要注意辨听、不要惊慌,自觉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防空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10:10-10:13):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10:20-10:23):连续鸣3分钟。
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