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嘉兴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两条政策,分别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和助企纾困惠民减压阶段性支持政策。
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和服务功能,支持人才安居和一体化发展,近日,市公积金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的通知》,从放宽缴存地限制、统一政策口径、规范完善申请条件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
内容主要包括:
1.对引进使用的D类(含,下同)以上人才,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不受缴存地限制,其贷款额度可按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确定;
2.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缴存公积金且服务于本市的E、F类人才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确定;
3.在市外长三角区域范围内缴存公积金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4.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符合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引导企事业单位引才留才用才,规范缴存行为,提高职工缴存水平,明确申请享受支持人才安居政策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且月缴存额不低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最低月缴存额。并规定上述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在嘉兴由来已久。年10月以来,我市先后出台实施了《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实施办法》《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助推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等政策举措,对各类人才在公积金使用方面给予差异化优惠政策支持,收到了良好的政策效应。
目前全市累计已有名各类人才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累计贷款金额76.5亿元。平均每户人才家庭减少利息支出近18万元,有效减轻人才购房压力。在支持保障青年人才刚性住房需求、助推人才安“嘉”乐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5月下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记者从我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4月份,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减少疫情对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影响,我市已先后出台的《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助企惠民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6月起,还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与职工充分协商后,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也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经申请可不作为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至年12月31日。政策到期后,缓缴企业应当恢复正常缴存,并一次性或分期及时足额补缴,其中分期补缴的,应在恢复缴存后6个月内完成。申请不作逾期处理的缴存职工应全部归还延缴的贷款本息,并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职工租赁住房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赁公租房的职工每月可按实际支付房租提取。
在具体办理方面,记者了解到,企业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嘉兴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方式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服务机构提交《缓缴审批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决议,经审核通过后实行缓缴;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缓缴可直接到各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
缴存职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线下方式等申请不作为逾期处理,经审核通过后不作逾期处理。
如果还有疑问,可以拨打-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咨询。
via.南湖晚报记者周佩佳通讯员马越颖
本期新媒体编辑董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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