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gin--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交办海〔〕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深入了解各县(市、区)交通监管部门、码头、船舶等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11月25日上午,嘉兴市交通运输局首站奔赴港区开展信息系统培训督导工作。嘉兴港区建设交通局、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港区直属队、船舶污染物第三方接收单位、港区14家内河码头企业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上,嘉兴港区建设交通局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并对港区乍浦塘沿线14家内河码头企业即将开展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对交通管理部门、码头企业、第三方接收单位、船舶在系统应用中的操作流程进行培训指导,并现场答疑解惑。
下一步,嘉兴港区将加快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抓紧实现监管系统全覆盖并有效运行,全面提升港区内河港口和船舶水污染物防治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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