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开展城镇公共房屋排查。制定《嘉兴市用于防疫隔离点的城乡房屋以及其他公共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嘉住房委〔〕1号),部署开展全市城镇公共房屋安全排查。全市共排查城乡公共房屋幢、.3万平方米,发现城镇丙类房屋54幢、4.66万平方米。
(印发《嘉兴市用于防疫隔离点的城乡房屋以及其他公共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着力推进危旧住房实体化改造。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大力推进监测使用危旧住房实体化改造工作,通过征收、收购、腾空、加固维修、拆除等方式分类推进解危,全市监测使用危房已从年底的幢下降到73幢,成效显著。
(桐乡市崇福镇庙弄21号危房改造前)
(桐乡市崇福镇庙弄21号危房改造成城市书房)
为加快危旧住房实体化改造工作,切实推进实体化工作进展,针对不同房屋情况,分门别类研商危旧住房实体化改造具体方案和措施,与相关部门一起为责任主体完成年度危旧住房解危排危任务出谋划策。
(研商嘉实集团危旧住房实体化改造)
3.开展低保户等人员住房安全调查。根据市纪委、监委要求,对城镇户口的低保户、特困户等人员开展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调查核实,结合民政部门提供的清单,对上述人员的城镇住房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彻底调查核实,经排查,全市户城镇低保户中共涉及城镇房屋户,共有7户6幢存在安全隐患的丙类住房,目前已全部完成改造。
(开展低保户等人员住房安全督查)
4.切实加强危旧住房安全防范。根据省防指等部门《关于印发人员转移精准管控基础信息排查及“浙江安全码”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落实各地开展城镇危房内居住人员基础信息排查和赋码工作,同时,明确转移责任人,并将C级、D级危房人员和转移责任人信息录入省统一系统。同时,通过建立完善日常排查巡查制度、动态监测制度和应急处置制度,不断加强危旧住房安全防范,房屋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全年未发生城镇住房倒塌伤人事故。
(防汛防台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危房人员录入)
5.开展危旧住房治理改造专项行动。7月,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马永良主持召开全市加快推进城乡危旧住房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城乡危旧住房屋排查治理工作。8月,出台《嘉兴市城乡危旧住房治理改造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城乡危旧住房治理改造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印发《嘉兴市城乡危旧住房治理改造专项行动方案》)
6.组织实施城乡房屋安全再排查工作。9月市住房协调委紧急部署,立即拟发《关于立即开展城乡房屋安全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近期做好房屋安全大排查。经统计,国庆前后全市各地出动人员人次,排查房屋幢,其中发现安全隐患33处,腾空15处,加固4处,定期巡查4处,10处安排安全鉴定。
(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城乡房屋安全排查的紧急通知》)
7.防范应对灾害气候,守牢安全底线。组织各地开展应对防汛抗旱、防寒防冻等灾害天气危旧住房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应急值守,精确做好房屋安全、人员转移、日常巡查等相关工作,筑牢安全“底线”。期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人次,检查房屋幢次,转移人员57人,未发生房屋安全事故。
(开展危旧住房防寒防冻应急检查,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防汛期间开展城镇危旧住房安全专项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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