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转设已经进行两年,应该说能够转设的已经完成转设或正是转设之中,剩下的大概率是终止办学了。这类独立学院一般是对转设讳莫如深,即使有了决定也是密而不宣。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就是如此,在网友的追问之下,才由第三方间接宣布,其转设路径是终止办学。
这个消息出乎许多人意料,因为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是一所规范的独立学院,符合转设的基本条件,最终却选择了终止办学。有的独立学院缺乏转设的基本条件而想办法创造条件进行转设,此学院则是符合基本条件而放弃转设,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26号令之后设立的独立学院。
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是年5月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相对来说成立时间较晚。年2月教育部颁布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6号令),对独立学院设置作出了规定。26号令是独立学院设置的转折点,在此之前的独立学院什么情况都有,多数是当作赚钱工具而设立。26号令因此规定,独立学院必须是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26号令规定相对比较严格,举办高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对投资方不仅要求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而且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万,总资产不少于3亿,净资产不少于1.2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60%,此外要求独立校园亩以上。正因为如此严格,26号令之后独立学院设置也就基本处于冻结状态,只批准两三所新的独立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就是其中之一。这也就是说,同济大学浙江学院设立之时正好赶上26号令,其能够得到批准,说明完全符合26号令的规定。
(二)有投资方,有独立校园,有一支符合要求的专任师资队伍。
既然是在26号令之后批准设立,那么就表明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即有社会投资方,也有亩以上的独立校园,还有独立的师资队伍,更有各类教学设施比如教学行政用房、图书资料和后勤生活条件等。
同济大学浙江学院由同济大学、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举办。地处浙江嘉兴市,建有亩的独立校园,拥有余名的专任教师队伍,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占50%,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超过60%。全校9名在校生,拥有名专任教师即可,而该校实际拥有余名专任教师,这许多独立学院所未能达到的。
独立学院所设本科专业与举办校是重合的。因为按照规定,举办校没有的专业,独立学院不能开设。所以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所设33个专业,都是从同济大学王牌专业中移植过来,比如土木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环境工程、建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等。应该说,仅从办学条件看,浙江学院是相当规范的独立学院。
(三)符合转设条件的独立学院,为何选择终止办学?
按照年5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独立学院转设有三个路径。其中之一是,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显然,同济大学浙江学院符合这一条,可以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然而,最近有网友问同济大学浙江学院转设事项,浙江教育厅明确回复,年,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启动转设工作,举办各方就“暂停招生、推动转设”达成共识,该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以终止办学的方式推进转设工作”,嘉兴市也同意“同济大学浙江学院转设思路为终止办学”。
同济大学浙江学院被宣布终止办学,似乎有太多的让人读不懂的地方。本来可以转为民办普本,却选择了终止办学。该校有亩的大校园,数以亿计的设施设备,其中仅图书馆建筑面积就有多平方米,被网友评为中国最美的高校图书馆之一。该校拥有多名专任教师也表明师资力量充足。如此一所独立学院却选择了终止办学,许多人有太多的不解。
不过,如果仔细想一想就知道,这是合作双方根据高教发展趋势和自身实际情况作出的选择,决不是随意而为,而是理智而又明智的选择。
第一,看一看独立学院转设的三个路径即知,符合条件的独立学院是“可转设”,而不是必须转设。按照法律规定,办学权在合作双方。按照规定,如果选择转设,只能由投资方继续办学,如果投资方不愿继续办学,或是没有能力继续办学,也就只有终止办学、撤销建制了。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如此选择,主要取决于两个投资方,因为转设之后就成为投资方的独立项目,盈亏自负。选择终止办学应该是投资方经过精心计算的结果。
第二,看一看嘉兴市现有高校情况可知,当地并不缺高校,更不缺一般质量的高校。嘉兴市现有嘉兴学院、嘉兴南湖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三所公办高校,还有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浙江财大东方学院、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三所民办高校。作为一座中等城市,有三四所高校也就相当不错了,保留6所高校,尤其是同一层次的高校,实属没有必要。
第三,看一看嘉兴市三所独立学院转设情况即知,当地已经承接了一所独立学院,再承接2所独立学院超出承受能力。嘉兴南湖学院是年12月由原嘉兴学院南湖学院转设而成,属于市属高校,由嘉兴市财政负责办学经费。按照转设方案,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的独立学院,也可转设为公办高校,前提条件是当地有条件承接。嘉兴市已经承接了南湖学院,再承接浙江学院可能力不从心。按理说,作为“校中校”的浙江财大东方学院更有理由转为公办高校,但该校一年前选择的却是与某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后又因故被终止。这说明,东方学院都未被承接,更不用说有投资方的浙江学院了。
第四,看一看高教发展趋势就知,普通本科高校已经过剩,职业本科高校明显不足,民办普本出路堪忧。无论承认不承认,现在的高校供给已经过剩,每年为了保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总是动员全社会办量,即便如此,也很难保证高校毕业生全部就业。从最近两年高校招生情况看,有的已经面临招生难,去年有的高校缺档以上。如果再过几年又是什么情况?毕竟高校招生数量已过万,而高考人数不到万,生源已经明显不足。如果招不到学生,学校也就办不下去。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或许已经感觉到这一点。
网友们,从同济大学浙江学院选择终止办学的情况中可以看出:第一,独立学院转设路径是开放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第二,独立学院举办双方具有决定权但主要取决于投资方;第三,独立学院如果选择终止办学,往往“密而不宣”,这就给判断独立学院转设提供了参考标准。不知你们对此有何见解,欢迎留言发表自己的看法,供阅读者欣赏。谢谢阅读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