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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晚报
告别无电梯时代,变身小“洋楼”,这样的生活你是否羡慕呢?近日,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海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海盐县公安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海盐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海盐老小区加装电梯有办法可循了。
海盐版《实施办法》出炉
随着城市人口老龄化加剧,老小区里的住户以老年人居多,而老小区建筑大多是六七层的楼房,当初设计建造时没有安装电梯,因此,很多楼层住得比较高的老人出行有所不便,有些老人甚至很久才下楼一次。而老小区加装电梯也因资金来源、分摊比例、高层赞成低层反对等现实问题,日益成为一道社会难题。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要,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早在年4月,浙江省建设厅、发改委、公安厅等九部门就联合下发了《浙江省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而此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海盐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并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公开透明、兼顾各方、自主实施、试点先行”的原则。
海盐县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适用于海盐县范围内城镇国有土地上未设置电梯的既有住宅,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以申请加装电梯,“包括近期未列入有机更新范围和计划;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有关城市规划等规范、标准要求;加装电梯改造服务范围内经专有部分占其地面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署改造协议。如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嘉兴积极探索“解题思路”
《实施办法》出台后,不少海盐市民纷纷致电或上门询问如何加装电梯,记者也就此问题咨询了海盐县住建局。
记者获悉,有住宅要加装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全体申请业主。申请人可以推荐业主代表组织实施,或者自主选择其他单位作为代理人组织实施。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组织实施的,应当在“加装电梯改造协议”中附加“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人权利、责任和义务。
具体流程包括了制订方案、签订协议、公示公告、提出申请、现场踏勘和方案评审、委托设计、施工图联审、立项发证、施工许可、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等10多个步骤。
另外,《实施办法》也明确,住建、国土、消防、质监、供电、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能分工,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切实做好电梯加装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申请人应在投入使用后30天内到县质监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书,领取并张贴《电梯使用标志》。
除了海盐和海宁出台了相关政策外,记者从嘉兴市住房保障局了解到,嘉兴也在积极制定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办法,不久的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嘉兴市民能享受到政策的红利。
(原标题《海盐老小区加装电梯有办法可循了》,原作者吴觉、富勤婷。编辑王杭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