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嘉兴市*府发布《嘉兴市人民*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
该通告结合我市实际,划定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规定了从年3月1日起,达不到国家Ⅲ类限值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可在禁用区内使用。
这片禁用区共约平方公里,涵盖了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居民居住区、机关文教集中区等区域。
“哪些机械属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我市哪些范围被划入了禁用区?
哪些非道路移动机械可以进入禁用区使用?
”今天,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针对该《通告》进行了解读。
非道路移动机械
已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此次发布的《通告》里提及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排气烟度检测结果未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工程机械(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等)、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等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
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解释,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众多,根据浙江省污染源排放清单统计,嘉兴市年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共计15.28万辆。
随着治气工作的深入推进,其他大气污染源控制力度不断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影响日益凸显,非道路移动机械普遍使用柴油发动机,排放标准升级较汽油车相对滞后,单机排放量大,且由于其缺乏统一的身份标识,尾气排放监管较为薄弱,导致其颗粒物(PM)和氮氧化物(NOX)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
非道路移动机械已成为影响我市城区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尤其是需要重点管控的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等工程机械,其作业区域常常在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居民居住区、机关文教集中区等区域附近,与市民日益提高的环境空气质量需求产生矛盾。因此,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迫在眉睫。”
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解释说。
划定约平方公里禁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1条规定“城市人民*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此前,《浙江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中明确,“年底前,各设区市*府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机械区域”。
为此,今天,嘉兴市*府正式发布《嘉兴市人民*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
此次划定的禁止使用区范围是:“城北路—三环北路—三环东路—平湖塘—沪杭铁路—纺工路—三环南路—三环西路—桐乡大道—常台高速—嘉塍公路—城北路”构成的合围区域(不含边界)。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解释,如示意图所示,这个禁止使用区范围面积约平方公里,主要涵盖了嘉兴市区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居民居住区、机关文教集中区等区域,将有效提升城市中人口密集、需重点保护的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
领取识别标志并检测合格后
才可进入使用
那么,哪些非道路移动机械可以进入禁用区使用呢?
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解释,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领取识别标志,再经检测合格后,才可以进入禁用区使用。
具体来说,其排气烟度检测结果应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规定的III类限值标准,并向属地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上报使用机械基本信息,同时提交由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III类限值标准排放检测合格报告(一年以内有效)。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行*、水行*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在禁用区内使用。
违法闯入者将受到处罚从年3月1日起,违反本《通告》规定,闯入禁用区的车主,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应急抢险工程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秋冬季节,即10月至次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将联合对禁用区内50%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抽查。”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
“禁用区的划定将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升级换代,从而有效减少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
读嘉新闻记者:朱*编辑: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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