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关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安排的通告
第10号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自年4月13日起分批有序开学。
高三、初三年级于4月13日开学。中学其他年级和小学四、五、六年级于4月20日以后开学,小学一、二、三年级于4月26日以后开学,幼儿园于5月6日以后视情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研究确定,并提前一周通知。
高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不得早于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一周后开展。
各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学校开学工作进行全覆盖督查指导。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并向主管教育行*部门申报,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开学。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责任,抓实抓细开学前后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嘉兴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年4月4日
监制俞佳友主编
陈培华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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