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就业业务:
年8月11日7:00—年8月31日24:00。
医保业务:
年8月11日7:00—年8月20日8:30。
二、暂停内容(一)暂停业务范围
1.社保业务:
暂停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类业务。
2.就业业务:
暂停办理运用市就业集中系统经办的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各类业务。
3.医保业务:
8月11日7:00分—8月20日8:30分,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
8月14日18:00分—8月15日12:00分,暂停医保实时刷卡结算,包括本地、市异地、省异地、跨省异地及长三角门诊;
8月14日18:00分—8月20日8:30分,暂停办理转外就医、规定(慢性)病种等就医管理备案类业务,暂停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生育保险等待遇核准支付类业务。
(二)暂停经办渠道
1.业务受理窗口。
市、县(市、区)、镇(街道)和村(社区)所有受理上述社保、就业和医保业务的经办窗口及各“社银合作”银医院端医保经办窗口。
2.线上办理渠道。
浙江*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嘉兴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企服宝、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