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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29 8:47:00

关于暂停办理全市社保

就业和医保业务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为做好全市社保、就业业务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工作,决定对全市社保、就业和医保信息系统实施停机切换,暂停办理各项社保、就业和医保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时间·

社保、就业业务:年8月11日7:00分—年8月31日24:00分。

医保业务:年8月11日7:00分—年8月20日8:30分。

·二、暂停内容·

(一)暂停业务范围

1.社保业务:暂停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类业务。

2.就业业务:暂停办理运用市就业集中系统经办的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各类业务。

3.医保业务:8月11日7:00分—8月20日8:30分,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8月14日18:00分—8月15日12:00分,暂停医保实时刷卡结算,包括本地、市异地、省异地、跨省异地及长三角门诊;8月14日18:00分—8月20日8:30分,暂停办理转外就医、规定(慢性)病种等就医管理备案类业务,暂停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生育保险等待遇核准支付类业务。

(二)暂停经办渠道

1.业务受理窗口。市、县(市、区)、镇(街道)和村(社区)所有受理上述社保、就业和医保业务的经办窗口及各“社银合作”银医院端医保经办窗口。

2.线上办理渠道。浙江*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嘉兴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企服宝、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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