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春节假期后社保窗口
各类事项办理的倡议书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根据省、市防控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工作要求,打好疫情防控战役,全市人社系统分析往年春节假期后社保窗口会迎来群众办事小高峰的情形,特向全市参保人员提出倡议,请大家尽量不要选择到县(市、区)社保中心以及各乡镇(街道)办事窗口集中办理各类事项,尽量减少办事大厅的人员流动,防止交叉感染,切实保障办事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具体事项的办理建议如下:
一、企业网上申报系统正常运行,企业办事可通过各地网上申报服务系统进行社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
二、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社保事项可通过浙江*务服务网、“浙里办”APP选择“网上办”、“掌上办”。
事项名称具体见下表:
1工伤保险医疗待遇核准支付
2工亡职工一次性待遇核准支付
3工伤保险伤残一次性待遇核准支付
4工伤保险伤残定期待遇核准支付
5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核准支付
6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核准支付
7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备案
8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或终止
9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核准支付
10工伤保险辅助器具更换核准支付
11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核准支付
12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准支付
1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1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15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16离退休人员待遇变更核准支付
17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待遇核准支付
18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核准支付
19参保人员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核准支付
20城乡居民参保关系注销登记人员待遇核准支付
21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核定
22参保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核定
23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
24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25社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
26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2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28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29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登记
30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区内续保
3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员新参保
3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省内跨统筹区续保
33建筑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3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延缴登记
35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36社会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37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38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39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4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41建筑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42参保单位查询打印社会保险信息
43参保人员查询打印社会保险信息
44申请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45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46申请清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47申请清退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
48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49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5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5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52*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5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跨省跨制度关系转出
5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转入
55基本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衔接
三、参保人员遇社保*策和业务办理问题的,可致电和各县(市、区)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咨询。
四、参保人员前往社保窗口办理业务的,请做好自我防护。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们将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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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27日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