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松山
华东*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目次
一、跨行*区划法院检察院的说法是否科学,值得研究
二、建议对是否必须设跨区划法院检察院,加以研究
三、建议对跨区划设法院检察院能解决什么问题,加以研究
四、跨区划设法院检察院的理论基础是什么,需要慎重研究
五、建议对跨区划设法院检察院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慎重研究
六、不能将跨区划法院与专门法院等同起来
七、建议对法院和检察院的跨区划问题做区别对待
八、其他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设置跨行*区划法院检察院问题,已被提上议事日程。
修改宪法之前,有的观点提出,是否要修改宪法设置这类法院检察院。宪法没有作相应修改。宪法修改之后,如何通过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来设置这类法院检察院,以及这类机关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又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