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善人社〔〕27号
关于停止使用嘉善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卡
统一使用嘉兴市社会保障·市民卡
的通知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各镇(街道)人力社保所:
为了给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稳定、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服务,决定从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嘉善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卡”(以下简称合医卡),统一使用嘉兴社会保障·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年7月1日起,原合医卡停止使用,届时,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将不能使用合医卡进行就医购药的结算,参保人员须使用市民卡方能结算。
二、市民卡不仅具备与合医卡相同的医保结算功能,医院异地就医、社保缴费及待遇领取等新的社保功能。
三、市民卡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开通了图书借阅、公共交通、公共自行车租借等功能,持卡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四、为实现合医卡和市民卡的平稳替换过渡,确保参保人员就医不受影响,各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将停用合医卡的相关事项通知到每一位参保人员,并利用服务窗口、村(社区)事务公开栏、小区告示栏等开展广泛宣传,让群众家喻户晓(公告附后)。同时尚未领取市民卡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领卡手续。
五、各医保定点机构要在挂号结算窗口、收银台等显著位置张贴有关公告,引导参保人员使用市民卡,同时做好合医卡停用前后医保住院病人费用结算衔接。
六、市民卡具有更加完善的服务体系,建立了以市民卡服务中心和县人力社保局市民卡服务窗口为主、银行代理网点、网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