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6日),嘉兴市教育局颁布嘉兴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十要十不得”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教学规范。文件中规定:凡向学生布置的作业须自己先做并全改;学生作业必须布置给学生本人;不得通过APP布置作业或在家长群里布置作业,更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等。
嘉兴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十要十不得”
一、要贯彻*和国家教育方针*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三全育人”要求,积极发掘学科课程的思*和德育元素,在课程教学中履行知识育人和德育育人职责,不得只教书不育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
二、要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定期组织的集体备课活动,履行集体备课中个人应承担的职责,不得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活动。
三、课前要认真备课,认真分析学情,详细撰写教案,不得未备课、无教案上课或重复使用旧教案上课。
四、要落实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赶超教学进度。
五、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学校排定的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挤占思*、音乐、体育、美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课时或擅自调课、缺课、找人代课、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
六、要主动落实《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学校作业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家庭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不得随意布置作业或布置惩罚性作业。
七、要明确作业布置渠道,学生作业必须布置给学生本人,不得通过APP布置作业或在家长群里布置作业。
八、要科学布置作业,凡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要做到“先做、精选、分层、全批”,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或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通过打卡形式提交文化学科作业。
九、要严格遵守教材管理、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推荐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或者与学分、成绩和评优等挂钩的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
十、要把公平落实到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每学期认真做好对所任教学生的学业述评,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综合素质评价中不公正对待学生。
来源:嘉兴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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