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嘉土告南字〔〕0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嘉兴市人民*府批准,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委托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但被列入嘉兴市本级土地市场黑名单、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竞价+竞配建人才住房”的方式拍卖出让。设定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价时,转入竞报配建人才住房面积阶段,并以竞报配建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为竞得入选人,人才住房的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上下浮动5平方米。所有配建的人才住房须无偿移交给*府指定的单位,并按视同销售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缴纳按规定由双方各自缴纳(接收方承担契税和印花税)。
四、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必须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须在60天内付清。缴款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五、本地块按照容积率1.5测算总建筑面积及出让总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