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档案馆副馆长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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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海宁宣讲
新《档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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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履行*管档案工作的*治责任,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12月8日下午,海宁市档案局、海宁市档案馆邀请嘉兴市档案馆副馆长陆建*到海宁,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行解读。全市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的档案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参加宣讲会,会议由海宁市档案馆馆长金建胜主持。
会上,陆建*副馆长从背景和过程、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和贯彻落实等四个方面,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行了解读,指出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明确各类主体义务和权利,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的重要举措,并提出要做好档案法宣传和解读,要加快配套法规制度立改废,要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等三点贯彻落实要求。
海宁市档案馆馆长金建胜结合陆建*副馆长的解读,对海宁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提升全体人员的档案意识;二是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提升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三是要突出抓好档案收集,提升档案质量,为建设“重要窗口”最精彩版块示范表率贡献档案力量。
监制
郑红霞
审核
曾晓莲
编辑
闻捷美编
祁杨滢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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