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的李轩渠等26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年2月15日起共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方式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