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设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了今年嘉兴楼市的第一道调控令
年10月
嘉兴市发布《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
年12月
经嘉兴市*府研究决定,正式实施住房限购。
年5月
嘉兴市发布《嘉兴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限购令”升级为“限售令”)。
年3月
嘉兴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限购限售再次升级)。
本次调控具体*策如下:
1.加强分期销售管理。全市范围内,申请商品房预(现)售许可(备案)的项目(含前期已办理预、现售和首次办理预、现售的项目),每批销售面积以不低于3万平方米可售房源为单位进行申报,尾期剩余房源一次性申报;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申报。
2.完善商品住房限购*策。暂停向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顶尖、高端人才除外。
3.扩大商品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扩大商品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从嘉兴市区范围扩大到全市范围,限制转让时间为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市区继续执行年5月20日相关调控*策,各县(市)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执行。
4.强化金融监督管理。建立购地资金来源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购地使用自有资金规定,竞买企业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作出承诺。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去向,严防居民挪用消费贷款和其他贷款用于购房。
执行时间从年3月16日零时开始。新建商品住房以购房者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为准(已签订认购协议或购房合同且能够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的除外);二手住房以办理交易手续时签订的《浙江省二手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来看下详细*策解答
小编咨询了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得到的回复是
嘉善按*策执行
来源:县建设局
编辑: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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