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民间借贷纠纷上升势头,加强对非法民间借贷的协同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嘉兴法院全面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并进行每季度更新,现将最新梳理认定的名职业放贷人公布如下:
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职业放贷人认定标准1.以连续三年收结案数为标准,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2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3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2.在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5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3.在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涉及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万元以上,或者涉及民间借贷案件3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0万元以上的;
4.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案件数达到第1、2项规定一半以上的,也可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1)借条为统一格式的;
(2)被告抗辩原告并非实际出借人或者原告要求将本金、利息支付给第三人的;
(3)借款本金诉称以现金方式交付又无其他证据佐证的;
(4)交付本金时预扣借款利息或者被告实际支付的利息明显高于约定的利息的;
(5)原告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到庭应诉时对案件事实进行虚假陈述的。
被列入职业放贷人的法律后果以嘉兴的司法实践为例,职业放贷人的民间借贷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高息不受保护。金融机构比如银行会拒绝向职业放贷人提供信贷资金,已经发放的提前收贷。此外,高利贷往往容易牵涉黑恶犯罪,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的过程中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