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钱江晚报
海宁市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嘉兴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疫情防控进展,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再次调整海宁市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
一、调整的“三区”范围:
封控区调整:
新增封控区:1.硖石街道风和丽苑A区26号;2.硖石街道隆兴嘉苑1幢;3.硖石街道水莲山庄3幢;4.硖石街道竦秀社区东润园16号。
管控区调整:
新增管控区:1.硖石街道隆兴嘉苑小区2、4、5、6幢;2.硖石街道水莲山庄小区;3.硖石街道竦秀社区东润园14、15、17号。
二、为坚决阻断新冠病*的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
2.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
4.对“三区”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实施交通管制,只进不出。
5.对不服从管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