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关于调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南湖区新冠肺炎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4月10日零时起,南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同步调整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守好各类“小门”。
2.严格管控高速公路出口、国省干线入线口车辆通行,严格落实司乘人员闭环管理。严格公路、铁路、港口码头、内河服务区等交通站场的查验工作,避免人员集聚,加强通风消*。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有序恢复营运。
3.继续关闭棋牌室、酒吧、迪吧、KTV、麻将房、桌游室、游泳馆、公共浴室、足浴店、网吧、影剧院、游艺厅、电子游戏厅、密室逃脱、足疗店、按摩店、艾灸馆、美容院、儿童娱乐项目、体育场馆、健身房、采耳店、养生馆等娱乐休闲室内密闭场所和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其他经营性场所、生产企业等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复工复产。
4.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重点场所暂停探视。
5.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有序复学,落实闭环管理;各类线下培训机构继续暂停开学。
6.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图书馆、博物馆等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
7.“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农村文化礼堂、农村家宴活动等;饭店、餐馆等堂食按容量的50%控制人数,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8.暂停举办跨省、跨市性会议,暂缓举办市内大型会议、体育赛事、庆典、展会、讲座、培训、招聘等聚集性活动。
9.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抗菌素等四类药品。
广大市民要增强防疫意识、遵守防疫规定、配合防疫管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病*疫苗,如发现来自周边疫情严重城市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告。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嘉兴市南湖区新型冠状病*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年4月9日
秀洲区关于调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秀洲区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10日零时起,秀洲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同步调整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守好各类“小门”。
2.严格管控高速公路出口、国省干线入线口车辆通行,严格落实司乘人员闭环管理。严格公路、港口码头、内河服务区等交通站场的查验工作,避免人员集聚,加强通风消*。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有序恢复营运。
3.继续关闭棋牌室、酒吧、迪吧、KTV、麻将房、桌游室、游泳馆、公共浴室、足浴店、网吧、影剧院、游艺厅、电子游戏厅、密室逃脱、足疗店、按摩店、艾灸馆、美容院、儿童娱乐项目、体育场馆、健身房、采耳店、养生馆等娱乐休闲室内密闭场所和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其他经营性场所、生产企业等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复工复产。
4.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重点场所暂停探视。
5.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有序复学,落实闭环管理;各类线下培训机构继续暂停开学。
6.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图书馆、博物馆等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
7.“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农村文化礼堂、农村家宴活动等;饭店、餐馆等堂食按容量的50%控制人数,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8.暂停举办跨省、跨市性会议,暂缓举办市内大型会议、体育赛事、庆典、展会、讲座、培训、招聘等聚集性活动。
9.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抗菌素等四类药品。
广大市民要增强防疫意识、遵守防疫规定、配合防疫管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病*疫苗,如发现来自周边疫情严重城市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告。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秀洲区新型冠状病*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9日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调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4月10日零时起,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同步调整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守好各类“小门”。
2.严格管控高速公路出口、国省干线入线口车辆通行,严格落实司乘人员闭环管理。严格公路、铁路、港口码头、内河服务区等交通站场的查验工作,避免人员集聚,加强通风消*。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有序恢复营运。
3.继续关闭棋牌室、酒吧、迪吧、KTV、麻将房、桌游室、游泳馆、公共浴室、足浴店、网吧、影剧院、游艺厅、电子游戏厅、密室逃脱、足疗店、按摩店、艾灸馆、美容院、儿童娱乐项目、体育场馆、健身房、采耳店、养生馆等娱乐休闲室内密闭场所和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其他经营性场所、生产企业等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复工复产。
4.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重点场所暂停探视。
5.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有序复学,落实闭环管理;各类线下培训机构继续暂停开学。
6.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图书馆、博物馆等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
7.“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农村文化礼堂、农村家宴活动等;饭店、餐馆等堂食按容量的50%控制人数,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8.暂停举办跨省、跨市性会议,暂缓举办市内大型会议、体育赛事、庆典、展会、讲座、培训、招聘等聚集性活动。
9.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抗菌素等四类药品。
广大市民要增强防疫意识、遵守防疫规定、配合防疫管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病*疫苗,如发现来自周边疫情严重城市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告。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
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年4月9日
来源:嘉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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