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通讯员陈铭翰
按照国家有关部委部署,今年我省将在全国率先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根据《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嘉兴市水利局、嘉兴市财*局、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嘉兴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动,加强协作,以“高水平实现目标、高标准完成任务、高质量体现成效”的要求,有条不紊组织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级验收。
嘉兴市于年6月完成改革试点县(示范县)平湖市、嘉善县、海宁市的验收工作,9月完成桐乡市、南湖区,10月完成海盐县、秀洲区四县(市、区)改革验收。验收工作中,为了抓实抓细验收工作,提高验收效率,验收工作组以“两个必查”“两个要请”的验收方法,严格开展验收工作。经验收工作组评定,嘉兴市五县(市)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均为合格。验收工作完成后,嘉兴全市五县(市)二区根据验收意见,逐条对照问题抓好整改,行文报送嘉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送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嘉兴市级验收结论由嘉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送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办公室组织复核抽查。至此,嘉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农业水价改革示范灌区——活罗浜
嘉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从年平湖市,年第二批海宁市、嘉善县作为省试点县,落实工作经费,编制改革试点方案,确定试点灌区,开展改革试点开始。年三试点县(市)在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推广扩面,其他四县(市、区)根据《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落实经费,选择确定试点灌区,完善灌区农田水利工程、用水计量等基础设施,开展试点区改革,嘉兴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推进。至年,嘉兴完成全市有效灌溉面积.05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前一年实现市域有效灌溉面积改革全覆盖;连续两年获得绩效评价优秀等级,嘉兴市获评全省改革示范市,嘉善县、平湖市、海宁市获评改革示范县。
对嘉兴各县(市、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验收结果显示,五县(市)二区“四项机制”建立运行,村级“八个一”改革全覆盖,农田水利设施提档升级,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全面加强,进一步提高了农田灌溉保证率,农业节水减排效益显现,为促进粮食增产、农户增收、乡村振兴发展增添动力,保障了粮食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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