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将“浙江省担当作为好干部”拟表彰人选郑迪等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11月1日起到11月6日止。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方式联系处室: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