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流通质量监管,根据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及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药械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嘉兴市局积极部署、迅速行动,开展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督查工作。
一是告知和督查到位,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应急审批生产企业的梳理排查,特别是其中应急注册证或生产许可证过期未延续的5家企业,均已书面告知企业不得再生产应急防控用医疗器械,已进行全覆盖飞行检查,未发现生产过期应急注册证产品的行为。在此基础上细化措施,以一份清单一张表对30家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督查。同时要求企业参加省局应急审批医疗器械延续注册培训,开展质量约谈,全面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防控用医疗器械供应和质量安全。开展医疗器械网络经营企业排查,检查企业家数家,责令整改12家,立案查处2起,罚没款2.2万元,杜绝假冒伪劣及违法违法发布相关信息等行为,净化线上线下秩序。
二是监管和服务到位,进一步强化生产环节监管。市县局联动,加强企业日常监管,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