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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7/10 20:50:00

为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的通知》、嘉兴市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关于印发嘉兴市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建设方案的通知》,现就启用嘉兴市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12月25日,嘉兴市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启用。经开仓位*兴市食品肉类有限公司内(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路号)。秀洲仓位*兴林得丰食品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区加创路号八字路出入口)。

二、自年12月25日起,落地嘉兴的进口冷链食品,凡不能提供入关环节消*证明或规范化核酸检测和消*证明的,一律运抵公共集中监管仓。货主应提前2天通过“浙冷链”系统预约。

“浙冷链”系统预约功能上线前,通过电话预约(经开仓联系人:周罗贵,-,;秀洲仓联系人:沈晓瑜,咨询预约)。

三、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公共集中监管仓后,经核酸检测、全面消*合格的,由公共集中监管仓出具《嘉兴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通知货主办理出仓手续,进口冷链食品须“整批入仓、整批出仓”。

四、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并经复核确认,货主应配合相关监管部门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完成应急处置工作。

五、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严格落实人货分离,车辆进出时,司机和随车人员应服从公共集中监管仓的管理。

六、进口冷链食品在公共集中监管仓的装卸搬运、核酸检测、预防性消*、仓储等产生的费用由货主承担。

嘉兴市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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