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嘉兴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疫情防控进展,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再次调整海宁市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
一、调整的“三区”范围:
封控区调整如下:
新增封控区:
1.硖石街道海马里20幢、17幢及其沿街商铺;
2.海昌街道双喜二里12号;
3.硖石街道竦秀社区东湾花苑11幢。
管控区调整如下:
新增管控区:
1.海昌街道双喜二里12-15号,20-22号楼栋;
2.硖石街道竦秀社区东湾花苑。
调整管控区:隆兴路,文苑路,沪昆铁路,蒋家桥港和沈家坝港合围区域。
二、为坚决阻断新冠病*的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
2.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
4.对不服从管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8日
稿件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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