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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年1月19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年是中国共产*成立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精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履职,在守好“红色根脉”、打造“重要窗口”、推进共同富裕中践行初心使命,改革创新、监督力度、办案质效继续领跑全国。
一、聚焦共同富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扣*中央赋予我省的重大责任,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践行初心使命。
平安护航建*百年。突出惩治邪教、间谍、暴恐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人,起诉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人、“保护伞”13人,同比分别下降77.1%、78.7%,彰显专项斗争根治效果。追诉案发十年以上的命案85件,昭示罪恶必受严惩、正义永不缺席。推进依法战“疫”,起诉涉疫情防控犯罪人,全省检察机关尽锐出战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人,协同做好追赃挽损,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服务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落实“六稳”“六保”,严格依法办理涉企案件,着力落实对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平等保护,着重解决涉民营企业司法保障的短板弱项。联合开展“护航”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经济犯罪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清理既未撤案又未移送起诉、长期搁置的涉民企刑事“挂案”,侦查、起诉、审判环节共清理件。深化企业合规试点工作,会同22家省级单位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通过规范合规整改、强化犯罪预防,努力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
全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围绕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全国试点工作。依法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犯罪人。开展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破解权利人维权难、举证难。杭州检察机关以刑事追责和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手段,办理“西湖龙井”地理标识被侵权案,实现保护升级。依法审慎办理科研领域案件,探索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助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
深度融入国家战略实施。聚力助推乡村振兴,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严防因案致贫返贫,共救助人.41万元,同比分别上升36.57%和9.02%。在湖州举办环太湖检察论坛,联合提升区域检察协作能级,推进统一司法标准、共享数据资源,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围绕海洋强国战略,支持舟山海洋检察与海事审判协作配合,强化温州、台州海湾生态司法保护检法协作。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外籍油轮碰撞漏油污染杭州湾公益诉讼案,切实保护国家海洋权益,护航海洋强省。
合力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制约,联合省监委、省法院出台《加强职务犯罪案件从宽处罚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衔接的若干规定》,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人,其中省部级1人,厅局级17人、县处级51人。着力发挥检察机关侦查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职能,出台《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深化*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若干意见》,依法查办徇私枉法、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95件人,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公信。
二、强化法律监督,全力投入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能动履职、提质增效中践行初心使命。
狠抓中央《意见》学习贯彻。紧扣省委袁家*书记在第十七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加快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的示范省份”要求,立足省委年率先出台《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先行优势,在学习贯彻中央《意见》上当表率、作示范。全省11个设区市*委、90个县(市、区)*委召开检察工作会议或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会议全覆盖,省*府召开首次省级府检联席会议,10个设区市、45个县(市、区)召开府检联席会议。以“浙江之窗”展现*全面领导法治建设的根本优势。
大力优化刑事检察。在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针对我省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轻罪案件总占比85.5%、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罪案件总占比7.4%的现状,协同公安、法院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策,最大限度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依法不批捕人,不起诉人;诉前羁押率33.44%,低于全国平均数10个百分点。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全面推广侦查监督平台,共同提高检警办案水平。对侦查机关开展监督立案件,监督撤案件,纠正漏捕人,纠正漏诉人。刑事检察核心质效指标居全国首位。聚焦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联合有关部门健全行*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整治,严防“纸面服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名4次掐点怀孕、伪装精神疾病逃避收监达4年的外省籍罪犯监督收监执行,推动当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嫌渎职犯罪2人。依法起诉涉嫌袭警罪人。有力维护执法司法权威。
精准强化民事检察。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提出抗诉件、再审检察建议件,抗诉案件改变率、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全国领先。监督中更加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初次监督后仍存在明显错误和违法情形的,开展跟进监督27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部署开展信用惩戒执行、涉不动产查封等专项监督。针对多名“老赖”被限制高消费后仍在坐飞机、乘高铁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协力堵塞制度漏洞,支持和监督解决执行难。
全面深化行*检察。加强行*诉讼监督,办结民告官诉讼监督案件件,同比上升58.32%。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督促清理非法占用耕地等万余平方米。坚持在监督纠错中实质性化解行*争议,成功化解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落实中央《意见》要求,在全国率先出台行*违法监督工作指引,指导对行*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开展监督。衢州两名综合行*执法人员强令酒后当事人挪动违停车辆,又报警称其酒驾致被查。检察机关就该行*违法行为向综合行*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处理责任人员,并由公安机关撤回案件,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用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案件件,重特大案件占比28.5%。坚持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诉前,对少数不落实检察建议的,依法提起行*公益诉讼,做到当诉则诉、以诉促改。联合八家省级单位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办理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线索20件。部署“守护红色*事文化史迹”专项行动,推动保护淳安“孤*碑”、开化新四*第三支队整编旧址等红色资源处,让革命英烈在*的百年华诞*有所安。《共产*宣言》首译者陈望道的姓名、肖像被义乌某公司违规注册商标,用于销售粽子等食品,全国四级检察机关联动监督,促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商标无效,共同守护“真理的味道”。回应群众呼声,聘请人大代表担任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形象大使,开展“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试点,联合团省委聘请名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携手维护公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获评“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十大最佳实践”。
打造新型检律关系标杆。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协出台《深化检律协作构筑新型检律关系的意见》,尊重、支持律师依法更好履职,在全国率先为律师提供在线阅卷服务6万余件次。推广宁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举办第四届全省控辩大赛。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出台规定,进一步规范与律师接触交往以及离任法官、检察官从事律师职业等行为。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办好检察民生实事
传承人民检察“红色基因”,聚力省委“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在办实事、解难事中践行初心使命。
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