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来(返)昆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昆应疫指通〔〕33号)
目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的新形势,根据专家意见对来(返)昆防控措施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最新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昆人员
所有来(返)昆人员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进行报备(详见昆应疫指通〔〕32号),抵昆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昆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重点涉疫地区来(返)昆人员
14天内有上海市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即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高风险地区来(返)昆人员
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即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中风险地区来(返)昆人员
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即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来(返)昆人员
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来(返)昆人员:即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测)。
六、行程卡不带“*”但有较高外溢风险地区的来(返)昆人员
14天内有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江西省上饶市、河南省郑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衢州市,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等较高外溢风险城市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即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测)。
上述人员无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即日起,昆应疫指通〔〕26号通告不再执行,相关防控措施以本通告为准。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