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嘉兴市教育局公布年嘉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细则,招生分几个阶段?具体招生日程如何安排?学生可以在市本级和五县(市)之间同时报名吗?……家长们关心的问题,答案都在这里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嘉兴市教育局正式印发《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年的《通知》是在充分调查摸底、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的。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根据中央文件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统一步调,要求在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面落地。二是贯彻全省教育大会和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的要求。我市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总体上走在全国前列。但是,也存在着一些招生的不规范现象,打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破坏了教育生态,加剧了社会的教育焦虑,不利于发展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三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要求。无序的“掐尖”招生及其由此带来的“培训热”“竞赛热”,极大地加重了学生的校外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进行规范。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部门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
《通知》共5个方面,其中涉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策基本没有变化,调整规范的主要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策,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不得跨区域抢生源。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收学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民办学校分类确定招生范围,即审批机关和主管机关均为市教育行*部门的民办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但当符合条件报名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其面向五县(市)招生总数控制在年度招生计划的20%以内,其余计划面向市本级招生;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部门但主管机关为功能区教育行*部门的民办学校,在有关功能区(经开区)范围内招生;审批机关为县(市、区)教育行*部门(或行*审批部门)的民办学校,在有关县(市、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不足的,可向主管教育行*部门提出补招申请,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后,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进行补招。民办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
二、建立统一招生平台,全面推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市本级建立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公民同招由审批地教育行*部门统一组织。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公民同招的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在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时,学生本人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只要有一方在户籍、居住证(或截止年5月31日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及以上)、学籍、住宅不动产权证等四个条件中有一个符合,即可向相应招生范围的民办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各类*策优待对象子女,根据居住地等实际情况,可在市本级范围内任选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三、民办学校报名超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将有公证机构参加,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家长代表、新闻媒体代表、行风监督员等监督,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四、义务教育招生录取分三个阶段进行。省教育厅发布的《年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策问答》第11条对“公民同招”的解释为“公民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部门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在实际操作中,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批次安排会有先后,这是正常的。”因此,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民办学校录取。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有两天的选择期,决定入读或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第二阶段为公办学校录取。公办学校综合学生及监护人户籍、监护人所属住宅房产等情况,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第一阶段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和在规定的选择日期内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其排位顺序不受影响。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后,也有两天的选择日期,决定入读或者放弃录取资格。第三阶段为民办学校补招、公办学校统筹招生和新居民子女学校招生。第一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面向全市补招。第二阶段放弃公办学校录取资格但在第三阶段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继续申请入读学区公办学校时须在未录取学生中按照“同类靠后”的原则办理。如学区公办学校已招满,由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五、对特殊情况的招生录取方式有特别的规定。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办学许可证为准)可以选择自年起是否实行直升的方式。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为让大家更全面、准确了解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策内容,市教育局就社会各方比较关心的25个问题作了详细解答。各县(市、区)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近期将会陆续出台。
年嘉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策问答
1.嘉兴市本级现有哪几所民办学校,他们的招生范围是怎么样的?
答:截止年4月底,嘉兴市本级共有9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其中初中5所,分别是:嘉兴一中实验学校、秀洲现代实验学校、南湖国际实验中学、嘉兴外国语学校、21世纪外国语学校;小学2所,分别是:南湖国际实验学校、南湖世合(双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嘉兴一中实验经开学校;同时拥有小学和初中的学校1所,北大附属嘉兴实验学校。
面向南湖区招生的有:南湖国际实验中学、南湖国际实验学校、南湖世合(双语)学校,共3所。
面向秀洲区招生的有:秀洲现代实验学校,共1所。
面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范围(城南、嘉北、塘汇和长水4个街道)招生的有:21世纪外国语学校、嘉兴一中实验经开学校,共2所。
面向全市招生的有:嘉兴一中实验学校、嘉兴外国语学校、北大附属嘉兴实验学校,共3所。
2.向民办学校报名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答:
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学生或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嘉兴大市范围内有户籍、学籍、居住证(或截止年5月31日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及以上)、住宅不动产权证等四个条件之一的,学生即可向该类学校报名。
面向区域招生的学校:学生或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该区范围内有户籍、学籍、居住证(或截止年5月31日在本区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及以上)、住宅不动产权证等四个条件之一的,学生即可向该类学校报名。
经审核符合各类*策优待条件的学生:可以结合自己居住地等实际情况,在市本级范围内任选一所学校报名。
举例1.小A同学的户籍在嘉兴市南湖区,小A的法定监护人在秀洲区有住宅不动产权证,小A可以在面向全市招生、面向南湖区招生或者面向秀洲区招生的民办学校中选择一所报名。
举例2.小B同学及其父母是浙江省外户籍,他们在嘉兴经济开发区公安机关办理了浙江省居住证(或截止年5月31日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及以上)或者小B拥有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的学籍,小B可以在面向全市招生或者面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招生的民办学校中选择一所报名。
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需要家长在网络报名平台操作的有哪些主要环节和时间节点?
答:
一是信息采集。5月18日—25日,全市范围内,凡是要申请入读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新居民子女学校)一年级、七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均须登录“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
二是入学预报名。6月13日-22日,全市范围内,凡是要申请入读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新居民子女学校)一年级、七年级的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录“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完成预报名。
三是被市本级民办学校录取后选择确认或放弃。被市本级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登录网络报名平台选择确认或者放弃录取资格,逾期未选择的视为确认。具体时间待确定后公布。
四是被市本级公办学校录取后选择确认或放弃。被市本级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登录网络报名平台选择确认或者放弃录取资格,逾期未选择的视为确认。具体时间待确定后公布。
五是全市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补招报名。登陆“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完成补招报名。具体时间待确定后公布。
六是被市本级民办学校补招录取后选择确认或放弃。被民办学校补招录取的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登录网络报名平台选择确认或者放弃录取资格,逾期未选择的视为确认。具体时间待确定后公布。
4.家长在网络报名平台完成信息采集是否意味着完成了入学预报名呢?
答:不是。信息采集只是报名的第一步,信息采集阶段是无法填报学校的,所以,家长于5月18日—25日完成信息采集后,务必在6月13日—22日再次登录网络报名平台完成报名。
5.未能在5月18日—25日完成信息采集怎么办?
答:因各种原因未能在5月18日—25日期间完成信息采集的家长,在6月13日—22日预报名期间须首先补齐信息采集才能继续开展预报名。
6.年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一个学生可以报几所学校?
答:
具有市本级户籍的学生:可以只报一所符合申请入读条件的学区公办学校,也可以再同时兼报一所符合申请条件的民办学校。
非市本级户籍的学生:可以只报一所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学校,也可以再同时兼报一所符合申请入读条件的公办学校或一所符合申请条件的民办学校,或者三类学校都同时填报。
提醒:户籍、居住证(或截止年5月31日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及以上)、住宅不动产权证均不在市本级的,不能填报市本级公办学校。
7.民办学校可以劝退报名成功的学生吗?
答:不可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通过网络报名平台报名成功后,民办学校在网络报名平台上可以查看报名情况,但无劝退功能,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都可以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8.学生可以在市本级和五县(市)同时报名吗?
答:不可以。全市范围内申请入读一年级、七年级的学生,相同类别(公办类、民办类、新居民学校类)学校,如在市本级报名成功则不能再在五县(市)报名,或在五县(市)报名成功则不能再在市本级报名。五县(市)之间也不得重复报名。
9.年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几个阶段?
答: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公民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部门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在实际操作中,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批次安排会有先后,这是正常的。”因此,市本级“公民同招”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民办学校招生;第二个阶段为公办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市本级户籍学生;第三个阶段为第一个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补招、公办学校统筹和新居民子女学校招生。
10.怎样知道是否符合电脑派位条件?
答:成功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会获得唯一的报名序号。电脑随机派位前(具体时间待确定后公布)。,各区教育行*部门在网络报名平台公示具有民办学校电脑派位资格的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可以凭报名序号和姓名进行查看。
11.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产生录取序号,符合条件的每位报名学生都产生一个录取序号,依序号一次性录足。如果有人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在规定的相应阶段录取时限内,可以按序号依次替补录取。
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核定的市本级和市本级外招生计划比例,分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人数,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12.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是否可以放弃录取资格?
答: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名单公布后,学生和家长需要在2天时间内(具体时间待确定后公布)通过网络报名平台选择确认或放弃,决定是否入读民办学校,可以放弃录取资格。若2天内未主动选择的,视为确认。
13.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学生,返回参加公办学校录取会影响其排位顺序吗?
答:第一阶段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以及虽被录取但在规定的时间内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返回参加公办学校录取时其排位顺序不受影响。但在规定的选择确认或放弃时间后再提出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二阶段公办学校正常录取,其入学由户籍地教育行*部门统筹安排。
第二阶段放弃公办学校录取资格但在第三阶段民办学校补招中仍未被录取的学生,其返回参加公办学校录取时,在未录取的学生中按“同类靠后”的原则办理。
14.第一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怎样补招?
答:第一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向主管教育部门申请继续招生,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和统筹后,可以面向全市补招。补招时,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校补招计划数的,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超出该校补招计划数的,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第一、第二阶段已经被录取且完成确认(含视为确认)的学生不能再参加民办学校补招报名。
15.民办学校招生电脑派位的公正性如何体现?
答: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程序的开发、派位的过程都接受市公证处的公证监督,派位现场接受家长代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行风监督员、民办学校校长、市区两级教育行*部门的监督,接受“禾点点”等新闻媒体现场直播。派位结果经市公证处公证后向社会公布。
16.公办学校录取原则是怎样的?
答:公办学校按照“人户一致、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分批分类录取。首先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按“人户一致”和“人户分离”进行分类,然后在招生计划内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学生入学,再统筹安排各类*策优待学生和具有市本级户籍的“人户分离”的学生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17.学区内户籍学生可以放弃公办学校录取资格吗?
答:如果学区内学生已被公办学校录取,可以选择放弃录取资格,但再次返回参加该校录取时,须在未录取的学生中按照“同类靠后”的原则办理,如学区公办学校已完成招生计划,则由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部门统筹安排。
18.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今年还招收特长生吗?
答:《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义务教育阶段非体艺专门学校均不得招收体艺特长生,也不得在招生过程中进行任何名义的体艺术科测评。少年儿童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但只能开展术科测评。
19.各类*策优待都包含哪些对象?怎样进行申请?
答:各类*策优待对象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各类人才(含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海外回归的浙商子女等。这些*策优待对象入学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是身份申报。5月26日—27日,各类*策优待对象登录网络报名平台进行身份申报。
二是入学预报名。6月13日—22日,各类*策优待对象登录网络报名平台,从*策类入口进行入学预报名。
20.怎样访问网络报名平台?
答:
(1)通过“浙里办”APP“一件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入口;
(2)嘉兴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