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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今天(6日)通报:姜某某,男,51岁,流浪乞讨人员,系海宁“4.2”疫情确诊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其曾在嘉兴高铁南站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3月29日
22:41乘坐D抵达嘉兴南站
22:41-22:51嘉兴南站出站口
22:51-22:58嘉兴南站一层西侧公共厕所
22:58-23:30嘉兴南站一层西侧公共厕所门口周边
23:30-次日0:13乘坐电梯由嘉兴南站一层至二层出发平台
3月30日
0:13-0:15乘坐电梯由嘉兴南站二层至一层,进入一层西侧公共厕所
0:15-6:59嘉兴南站一层西侧公共厕所内
6:59-7:01乘坐电梯由嘉兴南站一层至二层出发平台
7:01-8:17在嘉兴南站二层平台
8:17-8:32由嘉兴南站二层平台往东活动
8:32-8:53铁路派出所北侧往东步行上坡至嘉兴南站二楼平台
8:53-9:01嘉兴南站二楼平台西检票口外侧
9:01-9:08嘉兴南站一层德克士餐厅门口
9:08-9:26嘉兴南站一层西侧公共厕所内
9:26-9:32嘉兴南站一层西侧公共厕所旁停车场
9:32-9:45步行至嘉兴南站一层禾九方快餐店门口附近
9:45-10:55嘉兴南站一层禾九方快餐店
10:55-11:00嘉兴南站一层西侧公共厕所旁停车场
11:01自嘉兴南站停车场乘坐海宁回程出租车离开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感染者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总台记者王建帆叶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