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0时,嘉兴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发布会上,嘉兴市卫健委副主任江源通报,5月7日0时至24时,嘉兴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22例(在嘉善县),新增感染者均已第一时医院。本轮嘉善“5·3”疫情中感染者最大年龄74岁、最小2月龄,60岁以上3人,平均年龄39.1岁。此次嘉善“5.3”疫情传播速度快,经过流行病学调查,53例感染者中,有27例与11号感染者有关联,造成传播的主要场所包括工作场所、餐饮饭店、商务酒店等。
发布会上,嘉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谢立中还介绍了多起违反防疫规定的案件,协同处置了一批违规来嘉人员。为有效维护防疫工作秩序,3月27日,嘉兴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对违反防疫规定的15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自通告发布以来,公安机关已依法查处各类案件起人,其中刑事立案7起14人,行政处罚人。
从查处情况看,以下三类情况较为突出,疫情扩散风险大,需引起高度警觉。
一是故意逃避管控。疫情发生后划分“三区”进行管控,就是为了让社会面静下来,尽快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更好地控制疫情,但总有人我行我素、任性而为。5月3日,嘉善县惠民街道某小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居住在该小区的高某某明知按照防疫规定需要遵守管控要求,但在公司老板王某某的帮助下,住宿到嘉善某宾馆逃避管控。5月4日,高某某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并相继造成多人感染。5月7日,嘉善警方对高某某、王某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二是来嘉返嘉后未执行防控规定。按照防疫工作规定,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嘉返嘉人员应第一时间履行报备手续,并主动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5月2日,刘某、杨某某以采购物资为由,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嘉,在明知应当隔离管控的情况下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张某某明知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仍私自留宿两人,未按要求及时报备并采取闭环管理措施,三人的行为存在疫情扩散风险。5月6日,刘某等三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秀洲警方行政拘留。
三是违规来嘉增大疫情输入风险。外防输入始终是我们做好防疫工作的重要环节。4月26日,司机张某招揽吕某某、戴某等7人搭乘其驾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从上海来嘉善,7人在翻越高速隔离带进入嘉善后被查获,经检测吕、戴2人为新冠肺炎阳性。4月27日,嘉善警方对此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现张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吕、戴2人在治疗中,其他5人待隔离管控结束后依法予以处理。除此之外,我们还发现有人采用骑自行车、步行、半路下车等非正常渠道进入我市,对疫情防控工作产生极大影响。公安机关对此高度重视,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协同交通、卫健等部门,通过人力与科技、线上与线下、责任部门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发现、果断处置可疑人员。据初步统计,全市已拦截周边重点地区通过非正常途径来嘉返嘉人员43人,其中3人核酸检测为阳性,未发生非正常途径入嘉疫情扩散情况。上述人员均已被依法处理。